各教学单位:
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,规范教学管理,抓牢教风学风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结合“双高计划”“双特色”项目建设需要,依据办学能力评价有关规定要求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暨期初补考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检查
(一)检查方式
教学单位自查:3月27日前,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小组,完成检查任务,形成自查清单(各类自查清单附后)。
(二)检查内容
教师层面(含外聘教师):
1、教师教案(教案要体现思政教学目标)、教学课件、教学进度表;
2、新任课、外聘教师课堂教学随堂听课;
3、外聘教师个人档案:个人简历表,学历学位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、聘任协议。
基层教学组织:各教学单位、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工作计划。
(三)有关要求
1、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工作,形成自查清单(见附件)和自查总结,并盖章签字后,于3月27日前报教科处;
2、新任课、外聘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检查与抽查,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,以随堂听课方式完成;
3、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师严格执行使用学院统一实行的教案模板、教学进度模板、教师工作手册和教研室工作手册,并按规定记录、填写、编制,另教师手册内的点名册可以使用教务系统中的打印版进行张贴;
4、检查结果予以通报,并作为学年度教学考核、评比重要依据。
5、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检查、工作计划等教学文档材料的存档工作。
二、期初补考安排
据本学期工作安排,定于2026年3月16-20日进行期初补考工作。
(一)补考对象
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(考核)课程不及格的在校生;三系一校毕业补考由各系校自行组织。
(二)考试时间安排
补考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场次由各系校组织安排,并将考试安排表于开考前两天报教科处备案。
(三)参加考试学生名单统计
1、补考学生名单由教学秘书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,并于开考前三天告知学生;
2、各系校于3月13日下午4点前,将补考学生名单电子版报送至教科处。
(四)学生考试通知及要求
1、各系校务必于3月13日前将考试安排告知考生本人,包括具体的考试科目、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。
2、参加考试时,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,方便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名单。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, 开考后迟到30 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,该门考试视为缺考。
(五)监考通知及要求
1、各系校于开考前一天将考试安排通知给有监考任务的教师;
2、监考教师应于开考前30分钟到各系校考务办公室领取考场试卷,并于考试结束后归还原处;
3、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检查学生证件,并仔细核对相关信息,如遇问题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;
4、考务及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。
(六)阅卷、成绩报送及存档
1、考试结束后,各系校及时组织安排阅卷。试卷评阅工作应严格按照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;
2、任课教师于3月23日前完成阅卷、补考成绩录入提交工作;
3、各系校做好补考工作试卷、监考表、成绩等存档工作。
教学科研处
2026年3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