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根据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及科研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,现就2025年度省级教学质量工程、省级科研项目、校级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
2026年3月下旬,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、地点及分组情况将在院教学群公布。
二、类型
(一)结项验收
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、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、2025年度校级教科研项目、往年省级教科研延期项目,具体见附件1。
(二)阶段检查
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、2024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,具体见附件1。
三、方式
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,以会议形式对参加检查与验收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,形成意见、结果与等次。
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,在省级教学质量工程管理系统以及科研系统进行材料填报与上传,提交省教育厅审核(具体填报时间待通知)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所有项目负责人于3月20日前,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,报送教科处401办公室彭文军老师。
(1)结项报告书/进展报告书/科研中检表;课程类项目还需填写课程建设信息表;(3份)
(2)标志性成果(须提交原件核验);(1份)
(3)支撑性材料;(1份)
2.教学质量工程、科研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汇报,对项目进展情况/标志性成果进行展演汇报,结项验收10分钟,阶段检查5分钟。
3.有关中检、结项材料、评审验收表的填写模板,见附件2。
4.到期的项目,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申请,确需延期的,应提交延期报告(见附件2);已延期的项目,不得再申请延期。
5.不明之处,请与教科处联系。
教科处
2026年3月3日